{{ $t('FEZ002') }} 行政人員|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辦理110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閩南語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增能研習案,請貴校務必薦派教師參加,並核予薦派之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78124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通過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認證,以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規劃增能研習。
三、請貴校務必薦派教師參與,薦派原則如下:
(一)閩南語文認證培訓:全校總班級數12班以下學校,每校至少薦派1人;全校總班級數13-36班學校,每校至少薦派2人;全校總班級數37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薦派3人;各校可視地區語別屬性及師資需求,增列人數。
(二)客語文認證培訓: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學校,每校請至少薦派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實際需求薦派教師報名。
四、請各公、私立學校填寫「學校薦派名單」(如附件3.odt檔),並於111年1月13日(星期四)前將電子檔及核章掃描檔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330137@oa.pthg.gov.tw),並請相關教師逕依計畫報名方式於111年1月17日前完成報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優先錄取薦派教師。
五、研習資訊請洽以下窗口詢問:
(一)閩南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承辦專員許芳誠先生,電話:0910-593259,電子信箱:a0910593259@gmail.com。
(二)客語: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承辦專員盧先生,電話:(03)422-7151轉65274或33498,電子信箱:111juniorhakka@gmail.com 。
六、檢送實施計畫及學校薦派名單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