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檢送「教育部111-112年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第1場次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所屬教職員工及家長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29日臺教社(四)字第1110095466號函辦理。
二、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7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
三、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之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言」有更多認識與了解,特辦理旨揭計畫,培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以協助宣導。
四、教育部規劃辦理旨揭研習活動,研習內容說明如下:
(一)研習對象:報名人員共分4類,包含:教育部及部屬機構與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公務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家長,每類人員至多10名,計40名。
(二)研習時間:111年11月5日(星期六)至11月6日(星期日)(三)研習地點: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10月7日下午5時30分,請至系統報名:https://forms.gle/6GNTKuzbkdZkJ1sS7。
(五)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或終身學習研習時數,計14小時(以當日簽到退表為憑)。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視同無完整參與該次研習。
五、注意事項:
(一)實作課程需使用電腦,請學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經培訓完成且獲納入人才庫者,未來將應公務機關或各單位邀約,進行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
(二)本活動補助去回程交通費(服務單位需距離研習地點30公里以上)公里以上)及11 /5當日晚上住宿費(服務單位需距離研習地點30公里以上),報到時請檢附去程交通票根或購票證明與住宿費收據(請填寫抬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統編「52009903 」)。
六、有關旨揭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曾小姐(04)2218-3712;許小姐(04)221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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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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