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460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旨案獎學金之學生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已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同學,可同時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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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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